職工養老保險一次性繳費政策進一步收緊
從2008年開始,廣東省發布多項政策,分別針對早期離開國企人員(俗稱“早期下海人員”)、早期下鄉知青、早期離開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未參保人員等人員,允許這些人員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
而根據此次發布的9號文,《關于解決早期離開省屬國有集體企業人員社會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等8項一次性繳費政策,不再適用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未參保人員。
這意味著,即使屬于“早期下?!?、“早期下鄉知青”等情況,但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且之前未有參保的,不適用上述政策,不能通過一次性繳費的方式參保。
當然,若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前
已經參保的
符合上述政策的條件的
仍可申請一次性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