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11月7日訊(記者 施冰冰)11月6日,有網友在論壇爆料稱民治藍坤大廈米蘭國際酒吧每晚營業至凌晨4點,音樂聲震耳欲聾,嚴重影響了附近居民的睡眠,“逼得”該網友只能搬家。(網帖地址: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3815241-1-1.html)
米蘭國際酒吧周圍情況
針對該網友反映的情況,記者在百度地圖上搜索了米蘭國際酒吧的具體位置,發現其周圍分布了數量較多的住宅樓,其中有幾棟住宅與該酒吧距離較近。這么近的距離,凌晨4點還在營業的酒吧,除了對市民生活產生影響外,又是否符合相關法規?
帶著這個疑問,記者查詢了我國2016年修訂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該條例第三章第二十八條規定,每日凌晨2時至上午8時,娛樂場所不得營業。但根據該酒吧在美團上發布的營業信息上看,其營業時間為晚上9時至凌晨5時。
此外,該管理條例還對娛樂場所的邊界噪聲做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其邊界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標準,即睡眠30分貝。
“酒吧一般不都是隔音材料裝修的嗎?”網友“luoyan1028”在回復該帖文時提出了自己的疑問。眾所周知,高速公路兩旁,常常設有隔音板以減少噪音污染,降低對周圍居民的影響。那么作為以營利為目的,并向公眾開放、消費者自娛自樂的歌舞、游藝的酒吧場所,裝修時使用隔音材料就更是必不可少了。只是,這所米蘭國際酒吧真的安裝了隔音板嗎?
營業時間過長、噪音分貝過大給周圍市民造成的影響已然存在,相關主管部門理應重視市民反映問題,徹查原因,還市民一片“靜土”。
畢竟,搬家并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