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18年12月13日訊(記者 鄭曉鵬)交通事故九死一生,二次事故十死無生!“二次事故”的危害真的那么大嗎?據“深圳交警權威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12月6日,在107國道由南往北行駛至寶安區燕羅街道塘下涌立交橋底路段,一輛貨車與一輛小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部分損壞。事故發生幾分鐘后,又一輛白色轎車與事故貨車發生碰撞,白色轎車司機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起因
2018年12月6日1時20分許,姜某輝駕駛遼ML1***重型倉柵式貨車,在107國道由南往北行駛至寶安區燕羅街道塘下涌立交橋底路段時,該車車身右前側與同方向右側由王某標駕駛的粵A2E***小型轎車車身左側發生碰撞,造成兩車部分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