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網絡熱點,直面網友關切。張玲說法,聯手深圳市律師協會,請來深圳最強律師,從身邊網事入手,讓法律好懂好用,做你身邊的法律智庫。歡迎你把更多的法律案例和困惑告訴我們,我們請律師來解答。(電話:83521468,傳真:83911897,郵箱:zhangl@sznews.com )
深圳新聞網2月2日訊(記者張玲)過去的2018年有太多值得紀念的法治進程和法治事件。告別2018年,迎來2019年,“張玲說法”欄目請來曾在欄目里亮相過的深圳律師,請他們說說律師眼中的2018年法治
事件關鍵詞。
【黃云律師】
關鍵詞:刑訴法修改取得重大變革
2018年,刑事領域在立法上迎來重大變革(監察法的出臺,刑訴法的修改),多項司法體制改革闊步前行。于我而言,2018年亦是幸運的一年,本人經辦的案件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情況下,突破常規辯護之路,從法律概念及解釋的角度破局,最終,得以見證法律的柔情與溫度,二審改判無罪。未來,相信辯護律師并非在做無謂的堅持,專業與勤奮終將照亮正義之路。
【顏宇丹律師】
關鍵詞:一線城市房租上漲
“追不上房價的你,能追上房租嗎?”這可能是2018年夏天,最扎心的一問。據說德國租房法規定,3年內房租漲幅不得超過15%;租金如超過本地政府指導價20%屬違法行為,房客可訴諸法庭;超過50%,系暴利行為,可判房東入獄3年。該法也規定了一些保護房東的條款,以平衡雙方利益。據悉,因租房法帶來的巨大安全感,德國半數以上家庭租房居住。
反觀我們,在國人厚重的安居樂業情結下,似乎非得要擁有自己產權的房屋方能倍感安全,才真正產生家的感覺,畢竟租房居住也非易事,房租就像“六月天”、“孩兒臉”般說變就變。更為緊要的是我們缺少系統而嚴謹的房地產租賃市場管理法律法規,而對帶動GDP增長的房地產開發建設和房地產買賣卻寄予了太多的感情和期望。
關鍵詞:菏澤取消限購
12月18日,菏澤市住建局發布《關于推進全市棚戶區改造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取消“對主城區和住房成交量高、房價穩控壓力大的縣區實行新購住房限制轉讓措施,即所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產權證書至少滿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購房限制轉讓時間不少于3年”的規定,并降低市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
我認為,限購畢竟屬于政策,因地制宜、與時俱進,取消限購自有其合理性,但千萬不能東施效顰、盲目跟風。
【劉亞娟律師】
關鍵詞:債務危機
2018年因債務危機導致的房產糾紛和家庭變故明顯增多,例如賣方由于資金鏈斷裂急售房產還債,而在出售的過程中房產被債主查封,從而導致買方起訴;關于家庭方面的糾紛,夫妻一方對外欠巨額債務(因炒股或生意虧損等)從而引發家庭危機在2018年也比較典型。因此平時加強法律意識,合理配置資產,做好財富規劃和風險防范非常重要。
【黃志明律師】
關鍵詞:昆山反殺案和正當防衛
今年夏天,引發輿論熱議的“827昆山反殺案”在前不久已經塵埃落定,最高檢在官網發布的《最高檢發布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明確正當防衛界限標準》特別將該案列入文中。在過去不少個案中,正當防衛的邊界限定的過于狹隘,使得公民面對兇殘暴徒時,似乎反被法律規定“束縛”了手腳。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沈德詠所說的:要求防衛人在孤立無援、高度緊張的情形之下實施剛好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不僅明顯違背常理常情,而且違背基本法理。默認每一個防衛者都是黃飛鴻,對于窮兇極惡的傷害能“點到為止”,那是法律強人所難。
縱觀從去年“辱母殺人案”的改判,到這一次“反殺案”的及時撤案,在我國司法實踐中,正當防衛的條款開始逐步擺脫“僵尸條款”的尷尬,實屬法治建設的一大飛躍。
【楊彤彤律師】
關鍵詞:基本解決執行難
雖然現在全國各級法院都加強了對執行案件的解決力度,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離“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目標,還有一定的距離。2018年,我手上仍有5個案件未執行到一分錢。其中一個案件是2014年就開始執行的,被執行人為香港人,在已經申請了邊境控制措施的情況下,被執行人仍可自由出入深圳與香港。對一些標的額不大的執行案件,感覺執行的動力會弱很多。
【樹宏玲律師】
關鍵詞:法治信仰
“徒法不足以自行”,良法需要執法司法來實現其價值。2018年“昆山于海明案”讓樸素的正義觀得到弘揚和維護,向社會傳遞了法治正義。律師作為法律人,要堅定法治信仰、勇于作為、敢于擔當、踐行法治,讓更多的人受益,沐浴法治陽光。
(記者備注:徒法不足以自行,意思是“只有善德不足以處理國家的政務,只有法令不能夠使之自己發生效力”。出自《孟子·離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