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19年2月21日訊(記者 張玲 易曉春 通訊員 江瑩)2月21日下午,深圳國際仲裁院發布《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核心引擎建設的十大措施》《粵港仲裁調解聯盟爭議解決規則》,啟用最新仲裁員名冊和新規則。
十大措施包括:一、在法人治理機制中進一步強化香港因素;二、持續增加港澳仲裁員數量;三、以規則創新推動制度融合;四、發揮平臺優勢,提升合作水平;五、聯合港澳,共同服務“一帶一路”;六、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七、在深圳建設“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八、創新服務職能,提升服務水平;九、開展聯合培訓,提高能力建設水平;十、發揮職能優勢,服務深港合作重點區域。記者了解到,此次推出的十大措施目的在于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戰略,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
深圳國際仲裁院2019版《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啟動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