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粉絲向《第一現場》報料
中午12點左右
發生一起高空墜物事件
一名女孩經過地鐵站附近時
被一物品砸傷
從目擊者提供照片可以看到
女孩用手捂著頭部
頭部有血跡
監控顯示
今天中午12點左右
兩名年輕女孩
在經過11號線南山地鐵站D出口時
其中一名女孩
突然被上空墜落的物品砸中
當場頭部流血
目擊者稱
今日中午看到一個女孩
被一個疑似杠鈴的東西砸中
路過的行人
立刻幫女孩報警以及叫救護車
記者第一時間趕往
發生高空墜物的現場
掉下來的究竟是什么?
是從哪里掉下來的呢?
目擊者介紹
砸傷女孩的物體是一個健身杠鈴的部件
是從地鐵口旁邊的
南山區光彩新世界小區樓上掉落
女孩被砸傷后
一名家住該小區的男性業主
承認此次高空墜物事件和他有關
涉事業主已被帶往派出所調查
目擊者介紹,涉事的男性業主表示,當時他正在四樓空中花園清掃,杠鈴的部件從四樓掉落,最后導致女孩受傷。
涉事物業:將加強宣傳杜絕高空墜物再發
物業負責人介紹,因為事發時,他并不在小區值班,具體的情況還需進一步調查。接下來,小區物業也將加強宣傳,通過讓更多業主了解高空墜物的危害性,來杜絕這一事件的再次發生。
目前涉事男業主
已被警方帶走
具體事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高空墜物
是“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高空拋物
造成嚴重后果的,
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1、如果拋物行為致人死亡,則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并要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如果拋物行為致人損傷,則依法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3、《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高空下落的物體,有多大"威力"?
比如說:蘋果
一個30克的雞蛋
從4樓拋下就會讓人起腫包
從8樓拋下可以讓人頭皮破損
從18樓高摔下來就可以砸破行人的頭骨
從25樓拋下可使人當場死亡
雞蛋
從30米高的高空拋下
玻璃粉身碎骨……
對于我們來說
該怎樣做
才能減少傷害的發生呢?
如何避開飛來橫禍?
高空墜物,重在預防
1.盡量走內街
如果行走在高層建筑路段,盡量走防護內街,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2.多風暴雨天出行更要注意
多風暴雨天氣,是墜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觀察。
3.定期檢查
業主要定期檢查自家窗戶、空調支架等是否牢固,如有松動應及時加固。此外,要留意自家陽臺、窗臺上,如花盆等容易被風吹掉的物品,避免因大風等天氣原因造成高空墜物。
4.及時清理外懸物
及時清理自家陽臺、門窗等室外懸掛物,避免因天氣等外因發生高空墜物。
5.物業公司加強巡查
小區物業或是商戶管理方,對高層樓房的隱患定期巡檢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修復。比如,高樓層外墻瓷磚是否有老化脫落現象;公共區域監控攝像畫面是否正常;建筑物頂層是否有磚頭等雜物!
另外要注意,一般經常墜物的路段會貼有警示牌,看到這樣的警示牌,請選擇繞行。當我們發現自己身處危險路段時,可以選擇繞行來遠離危險。
在此小編提醒大家
高空墜物,重在預防
提高警惕,遠離危險
居住高樓,加強意識
社會文明,人人有責!
第一現場、壹深圳客戶端記者:司俊杰
編輯:吳嘉玲 審核:田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