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車輛鎖定,行蹤已掌握,執勤民警立即前往攔查。
10時50分許,民警在東和路成功攔查該車輛,經查證該車存在19次違法未處理,現場民警已依法對該車進行扣車處理。
多次違法未處理,既是對自己和他人的不負責,更是對交通安全的漠視。深圳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切不要以為違法不處理就什么事沒有,守法是義務,違法必擔責!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機動車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送達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后拒不接受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確有必要的,可以扣留機動車。
“隱患清零”,刻不容緩!為營造轄區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深圳交警充分利用大數據平臺和卡口勤務的力量,深入開展重點各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堅決嚴厲打擊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在此,交警提醒各位駕駛員要定期查詢車輛違法情況和駕駛證狀態,如果發現異常,務必及時處理!那么,如何處理交通違法最方便、最省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