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醫護人員幾次嘗試喚醒男子,但男子卻遲遲沒有回應且身上有一股濃郁的酒氣味,隨后,民警協助現場醫護人員將該男子送往人民醫院。
待醫生對駕駛人紀某進行身體檢查和傷口消毒后,民警對其進行身份信息核實,并進行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180mg/100ml,已構成醉酒駕駛電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達到危險駕駛標準。